【原文】
澄侯溫 甫子植季洪四弟左右:
十二月初九,接到家中十月十二日信,初十日一信,具悉一切。家中改屋,有與我意見相同之處,我于前次信內(nèi),曾將全屋畫圖寄歸,想已收到,家中即已改妥,十一月初一日一信,則不必依我之圖矣。但三角丘之路,必須改于檀山嘴下面,于三角丘密種竹木,此我畫之要叫囑,望諸弟稟告堂上,急急行之。
家中改房,亦有不與我合意者,已成則不必再改,但六弟房改在爐子內(nèi),此系內(nèi)外往來之屋,欲其通氣,不欲其悶塞,余危以為必不可.不若以長橫屋上半節(jié)間斷作屋為妥。內(nèi)茅房在石柱屋后,亦嫌太遠(yuǎn);不如于季洪房外高坎打進(jìn)七八尺,既可起茅房澡堂,而后邊地面寬宏,家有喜事,腕盞菜貨。亦有地安置,不至局促,不知可否,家中高麗參已完,明春得便即寄,彭十九之壽屏,亦準(zhǔn)明春寄到。此間事務(wù)甚多,我更多病,是以遲遲。
澄弟辦①賊,甚快人心,然必使其余志人等,知我家是圖地方安靜,不是為一家逞勢張威,庶人人畏我之威,而不恨我之太惡。賊既辦后,不特而上不可露得意之聲 色,即心中亦必存一番哀矜②的意思,諸弟人人當(dāng)留心也。
征一表叔在我家教讀甚好,此次未寫信請安,諸弟為我轉(zhuǎn)達(dá),同鄉(xiāng)周荇農(nóng)家之鮑石卿,前與六弟交 游;近因在妓家飲酒,擔(dān)督府捉交 刑部,革去供事,而荇農(nóng)荻舟尚游蕩不畏法,真可怪也!
余近日常有目疾,余俱康泰,內(nèi)人及二兒四女皆平安,小兒甚胖大,西席龐公,擬十一回家,正月半來,將請來筆峰代館。宋薌賓在道上撲跌斷腿,五十余天始抵樊城,天可憫也!余不一一,國藩手草,(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
【注釋】
①辦:懲辦,懲治。
②哀矜:哀憐,憐惜。
【譯文】
澄侯、溫 甫、子植、季洪四弟左右:
十二月初九,接到家中十月十二日一封信,十一月初一日一封信,初十日一封信,知道一切,家里改建房屋,有和我意見相同的地方。我在前次信內(nèi),曾經(jīng)將房屋的圖紙寄回去,想必已收到了。家中既然已經(jīng)改了,就不必依我的圖紙了。但是三角丘的路,必須改在檀山嘴下面,在三角丘密密的種上竹木,這是我的設(shè)計圖中最重要的囑托,希望諸位弟弟稟告堂上大人,急速的實行。
家中改建屋,也有與我意見不合之處,已經(jīng)改了的也不必再改。但是六弟的房改在爐子里,這是內(nèi)外往來的屋子,要它通氣,不要閉塞,我的意思以為必定不可以,不如把長橫屋上半節(jié)間斷做屋為妥,內(nèi)茅房在石柱屋后面。也嫌太遠(yuǎn),不如在季洪房外面記坎打進(jìn)七、八尺,既可以起茅房和澡堂,而后面地面寬大,家里有喜事,碗盞菜貨也有地方安放,不至于局促。不知可不可以。
家中高麗參已經(jīng)用完,明年春天有便人會帶回。彭十九的壽屏,也準(zhǔn)在明年春寄到。這邊事務(wù)很多,我的病也多,所以什么都遲遲才辦。
澄弟懲治土匪,人心大快。然而必須使那些土匪的親朋好友,知道我家這么做是圖地方上的安靜,不是為自家逞威氣、顯權(quán)勢,這樣才會使大家既畏我的威嚴(yán),又不恨我做得太惡毒。懲治之后,不僅表面上不要露出得意之色,就是心里也要存一種同情的心情。諸位弟弟人人都要留心。
征一表叔在我家教書很好,這次沒有寫信請安,弟弟們代我轉(zhuǎn)達(dá)。同鄉(xiāng)周荇農(nóng)家的鮑石卿,從前與六弟交 朋友,近來因為在妓女院吃酒,提督府把他捉了交 到刑部,革掉了職務(wù),而薦農(nóng)、獲舟還在外游游蕩蕩,一點不畏王法,真是怪事。
我近來常常犯眼病,其余地方還康泰。內(nèi)人和兩個兒子四個女兒都平安。小兒子又胖又大。西席老師龐公,準(zhǔn)備十一回家,正月半再來,準(zhǔn)備請李筆峰代教。宋薌賓在路上摔了一跤,把腿跌斷,五十多天才到樊城,真是可憐!其他不一一說了。國藩手草。(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