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爾頓如果不是個少年,而是個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煩人?!尔溙锸赝摺防锏倪@位主人公,看什么都不順眼。他討厭學校,討厭同學,討厭父母。他甚至討厭那些喜歡說“祝你好運”的人,以及那些說“很高興認識你”的人,以及在鋼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當然還討厭數(shù)學物理地理歷史以及除了寫作之外的一切學科。一個甚至無法從學習中得到樂趣的人,可真煩人。
關鍵是他的痛苦也沒有什么“社會根源”。生活在他的時代和國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專制社會”,也不能抱怨“愚蠢的應試教育”,他只是用雞毛蒜皮的方式討厭著那些雞毛蒜皮的事情而已。
但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無辜少年反抗壓抑的社會秩序”的名義而被寬容,甚至被喝彩——據(jù)說后來美國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爾頓——因為他是個少年。在青春的掩護下,頹廢是勇氣,懶惰是反抗,空虛是性*感。有一段時間甚至有人為此類文藝作品起了個類型名稱,叫做“殘酷青春”。簡直沒有比這更無賴的詞了:什么叫殘酷青春?老年殘不殘酷?殘酷到人們都懶得理會它的殘酷。童年殘不殘酷?殘酷到都孩子們都無力表達它的殘酷。更不要說倒霉的中年,殘酷到所有人的殘酷都歸咎于它的殘酷。所以說到殘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壯,簡直可以墊底。
但也許《麥田守望者》并不僅僅是一部青春小說。它是關于一個人在看透人生之注定失敗后如何說服自己去耐心地完成這個失敗的小說。小說里,中學生霍爾頓想:好好學習是為什么呢?為了變得聰明。變得聰明是為什么呢?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為什么呢?為了買卡迪拉克。買卡迪拉克又是為什么呢?天知道。
當然他可以追求別的:知識、文學、音樂、和心愛的人坐在床邊說話,以及思考“中央公園的鴨子冬天上哪兒去了”。但是,追求這些,他就遠離了憤怒,而憤怒——只有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實仔細想想,霍爾頓面對的“社會”并沒有那么可惡。無論是室友、女友或老師,似乎都不是什么黑暗勢力, 只是一群“不好不壞”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稱寫他們,也許會是一個一模一樣的故事。但這個社會最糟糕的地方,也許恰恰是它甚至不那么糟糕——這些不好不壞的人,以他們的不好不壞,無情剝奪了霍爾頓憤怒的資格,而憤怒——至少憤怒——是一個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實滿世界都是霍爾頓。16歲的霍爾頓,30歲的霍爾頓,60歲的霍爾頓。他們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無力超越這平庸。他們無力成為“我”,但又不屑于成為 “他”。他們感到痛苦,但是真的,連這痛苦都很平庸——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虛無并感到憤怒,而這憤怒早就不足以成為個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實上自從憤怒成為時尚,它簡直有些可鄙。
所以《麥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論就是逃跑。一方面,霍爾頓渴望逃到西部,裝個聾啞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想做個“麥田守望者”,將那些隨時可能墜入虛無的孩子們攔住。整個小說里,最打動我的不是關于“麥田”的那段經(jīng)典談話,而是另一幕:霍爾頓經(jīng)過兩天的游蕩已經(jīng)筋疲力竭,過馬路的時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無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對艾里說:親愛的艾里,別讓我消失,別讓我消失,請別讓我消失。
《從頭再來》里,崔健唱道:我想要離開,我想要存在。在同一首歌里,他又唱到:我不愿離開,我不愿存在。
我想霍爾頓也許不是真的憤怒,他只是恐懼。他只是對自己的虛空人生感到恐懼,而出于自尊心,我們總是把恐懼表達成傲慢。他還熱愛小說呢,他還熱愛音樂呢,他還熱愛小妹妹菲比臉上的笑容呢。最后霍爾頓之所以沒有去西部,也許并不是因為軟弱,因為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買1塊錢3斤的土豆,身邊還是會有無數(shù)喜歡說“很高興認識你”和“祝你好運”的人。與其到遠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發(fā)掘生活中那尚可期待的部分——小說音樂和小妹妹的笑容,善待因為迷路而停落到自己手心的那一寸時光,等那個注定的失敗從鐵軌那頭駛來時,閉上眼睛,呼拉,干凈利落地消失。